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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普頓新興四強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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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法律資料
-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根據巴西、俄羅斯、印度及中國(包括香港及台灣)("新興四強")法例成立或於上述地區設有主要辦事處的公司的股票證券,以及其大部分收入或溢利均來自新興四強的經濟或其大部分資產均在新興四強的經濟的公司,以達致長線資本增值的目標。
- 本基金投資於新興市場的證券,該等證券承受較高因經濟、政治及規管上的變動所帶來的風險,可對本基金構成額外的風險。
- 投資此基金涉及風險,您有機會損失部分或全部的投資。除非銷售中介人已向投資者建議此項投資適合投資者,並已解釋投資於本基金如何切合投資者的投資目標,投資者不應投資於本基金。投資者不應單靠此宣傳資料而作出投資決定。
- 投資帶有風險,基金價格可升或跌,過往業績亦不代表將來的表現。投資前,投資者應仔細閱讀 基金說明書 (包括「風險考慮」部分)中與該基金相關的投資風險。本報告並未為香港證監會所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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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普頓新興四強基金 受惠於消費及商品兩大投資主題
| - |  | 捕捉 < 巴西、俄羅斯、印度、中國 > 新興四強之強勁經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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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新興四強在新興市場中表現出眾,超越同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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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具備充足外匯儲備,有助國家經濟平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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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國民生產總值增長潛力極高,備受市場分析員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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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新興四強各有不同特質,市場表現的相關系數較低,有助分散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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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基金不受指標限制,可靈活調配四國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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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回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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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至今 |
2009 |
2008 |
2007 |
2006 |
2005# |
自成立至今 |
| 基金 |
-5.58 |
89.13 |
-61.35 |
49.66 |
48.55 |
10.20 |
69.11 |
| 指數 |
-5.84 |
93.52 |
-59.34 |
59.06 |
56.60 |
23.36 |
109.24 |
指數:摩根士丹利BRIC指數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5日

| 1 |  | 本基金投資於新興市場的證券,該等證券承受較高因經濟、政治及規管上的變動所帶來的風險,可對本基金構成額外的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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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投資帶有風險,基金價格可升或跌,過往業績亦不代表將來的表現。投資前,投資者應仔細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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